国家司法考试教育网欢迎您!--本站永久域名:http://sikao.xhjiaoyu.com
首页 > 辅导计划 > 正文

刑事诉讼法缓刑、减刑、假释之比较


日期:2008-5-2 10:27:57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十二、撤销

  缓刑:

  1. 有漏罪和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不存在先减还是后减问题。原判决宣告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期应当折抵刑期。

  2.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不包括刑法)、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此时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原判决宣告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期应当折抵刑期。

  减刑:不可撤销

  假释:

  1. 漏罪:先并后减。假释后的考验期不得计算在新判决的刑期之内。

  2. 新罪:先减后并。假释后的考验期不得计算在新判决的刑期之内。

  3.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此时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相关新闻: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要点宪法学在司法考试中的考点
2008年司法考试法制史总体分析与备考指引08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私法变化(二)
08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私法变化(一)2006年司法考试分类强化训练--行政法
2006年司法考试分类强化训练--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2008年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总体分析(三
2008年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总体分析(二2008年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总体分析(一
评论

推荐新闻
刑事诉讼法缓刑、减刑、假释之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要
宪法学在司法考试中的考点
2008年司法考试法制史总体分析
08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私法变化(
08司法考试大纲国际私法变化(
2006年司法考试分类强化训练--
2008年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知识
2008年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知识
2008年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知识
时事新闻
广州6000多名乘客因空中管制滞
广州上半年共查处四名厅局级干
中储粮广州分公司原副总受贿一
河南三名矿长瞒报安全事故被诉
7名嫌犯招揽内地人在香港挖眼骗
全国今年查处商业贿赂案24879件
中共十六大以来查处十余名省部
两难:贪官死刑存废之辩
劫匪为抢金耳环挥刀割开受害人
贵州查办渎职侵权重大案件59件
热门点击

免责申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版权请来电告知
全国免费报名热线: 400-618-5600 E-mail:xhjiaoyu@163.com
联系人: 刘老师 
地址: 北京市静安庄一区四号朝阳区党校3号楼105室。(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对面)
Copyright © 2006 sikao.xhjiaoy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