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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律界:大陆开放司法考试是一大“利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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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5-20 10:58:33 来源: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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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政策很好”。台湾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律师陈玲玉如此评价。她认为,这项政策的出台对台湾律师而言多了很多工作机会,也可以让台商选择较为信任的台湾律师。 台盟中央副主席刘亦铭此前就建议大陆应明确台湾学生可以参加资格考试的种类,当前最迫切的是希望大陆能够开放司法考试以及与法律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以便台湾学生获得相关的执业资格,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能在大陆成立律师事务所。 过关人数可能将多于港澳考生 吴学媛是台湾一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财经法律专家,在过去的几年中,她一直在关注大陆的司法考试。 她认为,比起过去港澳人士报考,台湾考生能够考上律师资格的人数与比例,应该会高于港澳人士。因为港澳以英美法系为主,台湾则以大陆法系为主。 “过去在中国大陆的台湾学生,大部分钻研的领域以中医与法律为主,这项政策的开放,对台湾学生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吴学媛说,台湾的学生可以报考中国司法考试,等于让他们有了安身立命的出路与发展机会。 1994年,中国曾经短暂开放台湾民众参加大陆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当年港、澳、台三地共有359人报考,共有18人“上榜”,其中香港15人,台湾3人。那么,此次开放台湾居民报名司法考试,是否也包括法律执业资格呢? 丁露解释说,1994年开放的是律师资格考试,与现在的司法考试性质不太一样。当时律师执业资格考试举行之后,由于一些其他的问题,包括相关执业规定等在当时都不够成熟与完善,所以当年举行了一次就停止了。 吴学媛说,大陆地区准许非法律系毕业的学生也可以报考,除了专门研读法律的台湾学生有资格报考之外;包括已获得台湾律师资格的社会人士,以及现在跟未来有兴趣从事两岸相关工作的人,都会有兴趣来参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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