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司法考试具备高度的公信力(上)
06年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已经十余天了,有朋友问我为何没有在博客上发表对此次考试成绩的看法。借此略作说明、顺作致歉:成绩出来的当天恰好我就出差了,参加全国法院高级法官晋级培训考试的阅卷等工作,在江苏常州中院的培训中心,该中心各方面条件不错,唯一不足的在我看来就是没有上网条件,该中心有地处郊外,附近也无网吧什么的,倒是一个学习培训的好场所。
其实,早在二三个月前答案公布后我已经谈了个人看法,其中观点尚未改变。在我看来,司法考试试题、答案以及成绩等每一公布,质疑声不绝入耳、彼伏此起,核心问题在于司法考试的公信力有待大大加强!公信力不高导致司考权威屡受挑战。人无完人、熟能无过!司考中出现几个错题、几个错误答案等十分正常、并不可怕。个中道理如同司法权威与司法公正的关系一样:无论标榜多么公正的司法但也不能保障没有任何错案,但在崇尚综法治的社会,这并不影响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杰克逊(robert jackson)有句名言道出了问题的实质:“我们不是因为没有错误而成为终极权威,我们只是因为终极权威而没有错误”。公信力是通向司法权威最佳路径。司考制度也不例外。
如何提升司法考试的公信力?这个题目可以做长篇大论,我想问题的关键主要在于程序公正、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