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已有20多名法官被调查,另有多名涉案律师相继出国失去联络。中纪委及监察部调查组负责人甚至表示,不铲除深圳司法界黑幕,决不收兵。
曾经在深圳中院工作多年的知情人士罗佳(化名)告诉记者,“当我知道他们被抓起来的时候,一点都不意外,我离开时就知道这些人迟早都会出事的。”
罗佳在深圳中院时,恰好裴洪泉已在罗湖区法院担任院长,所以并不相熟,但与蔡晓玲、张庭华相处时间较长,也是看着他们逐步从普通法官走上法院中层领导岗位的。
“专家型法官”裴洪泉落马
裴洪泉是深圳中院设立破产庭时的第一任庭长。
他1955年生于东北,23岁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读本科并于1983年毕业,随后攻读法学硕士。裴洪泉1989年到深圳中院,工作多年后担任告申庭副庭长。1994年,深圳中院设立破产庭,裴洪泉出任第一任庭长。1998年调任盐田区法院院长,1999年又调任罗湖区法院院长;2005年7月,裴洪泉被任命为深圳中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由于科班出身,有人称裴洪泉是典型的“专家型法官”。记者通过中国期刊网查阅了1979年到2006年的法学刊物,发现裴洪泉两篇文章,一篇是1989年发表在《当代法学》杂志上的《如何看待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担任代理人的问题》;另外一篇是1996年发表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上的《我国破产法实施中的几个难点及对策》。后一篇文章发表时,裴洪泉正担任深圳中院的破产庭庭长,该文对当时破产案件实务的思考颇有见地,但此后10年,裴洪泉再没有学术论文被CNKI期刊网收录。
不少知情人都承认裴洪泉得以荣升深圳中院副院长,与其能力有关。在2001年8月30日的《人民法院报》上,裴洪泉有一篇文章《说说我们的审判改革》大谈他在罗湖法院的成功改革经验。这时,他担任该院院长正好两年。从罗湖区法院的一些公开文件可以看出,裴洪泉在提高司法审判效率、改革司法文书确实取得了相当的效果。
2005年4月,裴洪泉更是力邀13家新闻媒体,推介罗湖法院的“审判大公开”,其中涉及立案公开、庭前准备工作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审判流程和办理时限公开、案件进度公开、决定理由公开、异议与复议过程公开、案卷信息公开等10个方面共30项具体举措,一时媒体好评如潮。
“腐败就像蝙蝠一样,总是在黑暗中起舞;公正有如鲜花一般,常常在阳光下盛开。”裴洪泉用这样一句富有诗意的话描述实施审判大公开的意义。他还认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有利于解决廉洁执法问题。
裴洪泉2004年更在一次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会上“语重心长地忠告”:在我们的队伍中间,有个别同志很“活跃”,任何案件都插手,都去打招呼。这样太“活跃”了,不出事才怪。全体法官一定要洁身自好,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素养,少参加社交活动,以免授当事人以口实,给自己惹麻烦。不过,裴洪泉案发后,便有律师通过媒体称曾代理的债务纠纷案,原本公正判决并已开始执行的案件竟被裴洪泉一个电话给中止执行了,随后提起再审,最终案件胜负颠倒过来。
深圳一名律师也说,“如果没有后面的案发的注解,从文字材料里面,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勇于开拓、秉公执法的好法官。”也正因为这些改革举措,使罗湖区法院获得过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等荣誉。也因为这些业绩,裴洪泉个人也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并最终升为深圳中院副院长。
“办案高手”张庭华和蔡晓玲沦落
出事的张庭华是深圳中院最后一任民七庭即破产庭的庭长。深圳中院网站上,民事审判庭目前只剩下5个,破产案件已归属民二庭处理。
张庭华小时父母双亡家境贫寒,后来考取了深圳司法学校。工作后,张进修了研究生,出事时据说是某高校的在职法学博士。作为法官,张庭华遭到的投诉特别多,但奇怪的是他越被投诉越是升迁,从1998年助理审判员到2006年的庭长,连升四级,是深圳升迁最快的法官之一。张庭华2006年5月23日刚刚获得深圳市人大任命为破产庭庭长,不久便被调查。不过,记者发现在深圳中院的网页上,法官名录里已经没有裴洪泉、蔡晓玲等人的名字,唯独还留下张庭华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