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4.9万多宗,实现连续四年翻番,人民调解已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市各区均建立了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全市1559个调解组织已覆盖到所有街道、社区,其中,区域、行业性调委会215个、企业调委会665个,基本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全年全市新增调解员1000多人,总数达16769名;全市85%以上的社区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调解员,先后形成了六约、桃源和西乡三种较为成熟的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模式。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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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社区实现律师事务所进驻
目前,全市200多家律师事务所、1000多名律师与联系社区签订了服务协议,全市100%的社区实现有律师事务所进驻。律师进社区不仅义务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还直接参与社区人民调解,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4194宗,接受咨询82385人次,代理诉讼536宗,免费担任法律顾问360家。2006年我市还有37名律师当选为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2名律师被聘为市人大常委的兼职法律助理。
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多个部门开展了重拳打击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取缔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窝点14个,拆除非法广告牌35块,责令10名非法从业人员停止非法执业,对1名以公民身份代理并收取费用的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1名冒充律师从业者建议公安部门给予刑事拘留。
全年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20万件,发现假证、假材料300多份,挽回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司法鉴定全年共办理各类复核鉴定70多宗,其中初始鉴定结论更改率达41%。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全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4005宗,接受咨询6.6万多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5%和23%。我市5472人报考了第五次国家司法考试,人数创历史新高,其中627人得以通过。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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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实现“开门红”
2006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全年普法工作可归纳为“五个更加”:
一是各级领导更加重视普法工作。市领导在年初指出要把普法纳入立法程序,强势推进,并于5月29日亲自主持了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市领导、市司法局长李英才和六区主要领导分别在《深圳特区报》发表署名文章,阐述普法理念和措施。
二是普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系列活动。国庆前夕,普法办为“双节”期间的社会稳定赶印了50万份宣传资料发放到基层,使全市信访量出现拐点,集体访和越级访大幅下降。
三是普法工作更加适合深圳城市发展需要。市普法办协调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举办“WTO等涉外经济法律法规普及周”活动;联合市交通局对全市2万多名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与市海事局开展了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四是法制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制订了前瞻性、操作性较强的全市“五五”普法规划,举办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启动部署了“五五”普法,对全市150多名各区、各部门的普法骨干进行了系统培训。“12·4”期间,推出的“十项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在莲花山公园举办的“法制大观园”活动,盛况空前,影响广泛。
五是普法手段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基层。借助“市民文化大讲堂”、“民心桥”、“天天热线”、《法制新观察》、《法律服务》等品牌载体进行宣传,全年在各级报刊发表新闻稿件2466篇,其中中央级媒体20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