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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如同一座混杂了欲望与恐惧而又看不见的城市,形形色色各类人等各怀目的不断涌入其中,并不断重复悲喜交加的动人故事。这场政治与法律双重本位的巨大社会动员,牵动千万人心,不经意间,已六年矣。六年来,它似乎与意识形态教谕下的官方语义渐行渐远,而凸显其功利载体的一棱:它用功利时代诱人的的丛林逻辑吆喝着自己的人气,用工具价值模糊法律的公器意义,用红红火火的热闹表象掩饰人本精神的贫困。它在牺牲了更为终极的一些东西之后,同时也填平了自己的意义深度,正在向泡沫化和肤浅化高歌猛进。
然而在功利的暗影中,我们并非只能焦躁不安地被动因应。反之,平心静气地审视,即使价值是如此不足,格调是如此从俗,意义又是如此逼仄,作为主体的司考人仍然可以超越一厢情愿的官方叙事,借助司法考试而自我动员,促进自我法律人格的完整,并进而推动民族法治进程!抱持如此悲天悯人的人本精神,于司法考试之旅,才算是不虚此行,于礼崩乐坏下世道人心之规复,才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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