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院长在十七大期间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要树立正确的司法权威观,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立足点。物质财富的拥有,可以有先后之分,但司法正义的获得,不能有先后之别,要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法官的忠诚意识和自律意识,不论每时每刻、不管何时何地,时刻以维护司法机关的形象,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己任”。法律的权威从何而来?理论上常讲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这指的是法律权威的静态形式。法律仅凭静态权威尚不足以引起人们对它的敬仰,法律的权威更有赖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来实现,这是动态的法律权威。只有这种活生生的法律权威才能赢得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服从,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权威的司法才能赋予法律以生命和权威。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如果说,此前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威还有些身单力薄的话,那么,现在党的十七大建立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要求,就是向全国人民发出了维护司法权威的宣言书、动员令,维护司法权威就有了坚强的政治基础和制度保障。人民法院更要增强司法主体意识,要有自醒自砺的意识和行动,要在司法主体的层面有所作为。
一、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法官素质是影响司法权威的主体因素。法官是法律的实施者,其一言一行关系着法律的尊严。尤其在民众的眼里,法官就是司法机关的化身,是法律的化身,甚至是国家的化身。法官素质在很多场合就是法院形象的具体化,就是司法权威的具体化。西方有一句谚语:“仅次于上帝完美的人是法官”,生动地表明了法官素质的重要性。只有高素质的法官才能在司法活动中做到崇尚法律,明察善断,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各种法律关系,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如果行使司法权的法官素质低下,那么再完美的法律也会变质,甚至成为侵犯公民权利的工具,那就必然严重损害司法权威。法官素质,主要体现在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宽厚的人文素养,深厚的专业学识,良好的心理品质等方面。通俗地说就是一要德行好,二要专业强,三要资历深,或曰德才兼备。不可讳言,离这样一个标准,我们的法官队伍还有较大差距,还很不平衡。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对法官的遴选、培训、任用、奖惩、保障等要有硬措施,否则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当前,应当从四个方面多做工作。一是重视新生代。即重视已在法院工作通过了司法考试的人员。通过了司法考试,说明已经具有必要的法律专业知识,相对于过去这是巨大的进步。应当大胆使用,压担子,多锻炼,并逐步更新换代。将来要达到所有的法官都通过司法考试。二是引进新人才。从社会上招录德才兼备具有司法资格和法律职业经历的人员进法院担任法官,势在必行。比如从优秀的律师、法学教师中选任法官,应当迈出实质性的步伐。现在不少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法官严重缺编,应当借此机会引进一批新人才,必将有利于法官队伍素质的提升。三是保留老骨干。法官职业是一个经验的职业,没有相对德高望重的资历,要把握和处理好一个案件尤其是复杂案件是困难的,要取得一个好的效果更是不容易的,也就很难具有司法的权威。一名优秀资深法官就好比妙手回春的医生,德艺双馨的艺术家,要靠多年的修炼和积蓄,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不能轻易让这些宝贵的审判资源浪费了。看看西方法官白发苍苍的装束打扮,就可以想到阅历和资历对于法官职业来说的重要意义。可惜按照我国现有公务员退休制度,一部分优秀的资深法官,五十多岁,正是经验丰富、年富力强担任法官的黄金时期,却早早的就要退休了,实在是极大的浪费。四是保障要加强。要真正重视法官的职业保障,提高他们的相关待遇,比如尽快提高薪金,实行终身制等。以免除法官的后顾之忧,保证法官的意志独立,保证法官依良心和法律判案。否则,难以引进和留住优秀的人才。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法官素质、影响司法权威的瓶颈。过去落实不够,已经造成法官人才流失,并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已成当务之急,需要高度重视解决。当然,这些问题的解决,根本取决于法官管理体制的改革,在目前体制下法院要多做一些宣传和争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