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所说的辅导用书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可以说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行之有效的阅读、理解的学习方法。所以对司法考试考生谈备考要慎重,在网上我见了很多传授司法考试技巧与学习方法的文章,作者可能以为都是心得,但是对司法考试考生来讲实际上是小儿科了。考生所受到的16年左右的学历教育完全形成了自己特有并且行之有效的阅读、理解、记忆习惯,这一习惯模式的形成是很难改变的,甚至比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习惯更艰难。本文不试图对考生以往的学习习惯做任何的改变,只是针对司法考试考生以备考过程中学习上的借鉴。 国家司法
我建议每一个考生在阅读辅导书的时候要准备一支黄色的荧光笔,遇到自己不明白、暂时无法理解的知识点,也就是我所说的重点、难点、疑点、考点用荧光笔标注下来。之所以使用黄色的荧光笔一个是它可以使辅导用书印刷字体更加突出、清晰、醒目,另外黄色的荧光笔很容易褪色,这样迫使考生反复的去标注这些知识点,可以加深考生的印象。
第一阶段:如何阅读、理解辅导用书?
考生拿到一套辅导用书开始大家都要通读一遍,通读的过程是辅导用书使用的最基础方法。这一环节大概占据了考生备考时间投入的30%以上。通读对于一个考生很难做到充分的理解,但是通读又是必须的,因为它是理解的基础。司法考试实际上是对一个人学习方法的考核,而学习犹如做人要实实在在,没有什么更多的技巧可言。
一、通读过程中着重知识点的理解和部门法框架体系的疏理
通读辅导用书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十四门部门法的体系结构,弄懂、理解各部门法的知识点。要完全做到这些通过一遍通读很难完成,考生要有思想上的准备。考生在备考初期一般都习惯于制定一个阅读计划,而受方方面面的因素干扰,每一个考生又无法按部就班的去完成学习计划,在备考过程中这是最司空见惯的。因为有一些部门法的知识理解、消化、掌握是需要大量时间的。比如民法和刑法的知识点掌握在整体的备考过程中就会占用了考生50%左右的备考时间。
阅读辅导书对书籍的目录包括章节题目也要加以注意,这对考生形成部门法知识的体系感帮助很大。考生阅读辅导用书一般而言阅读的效率都不是太高。如何才能够提高阅读的效率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结合《150小时名家名师授课录音》来阅读,辅导用书几百万字如果通读下来阅读能力再强也要花上两个月以上时间,但是结合《150小时名家名师录音》充分发挥听觉在学习上的作用,可以让考生事半功倍。每天听五个小时老师的授课录音,能保证考生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不但把辅导书通读一遍,而且掌握了知识点,许多阅读当中根本无法理解和明确的部门法难点、疑点聆听后迎刃而解。这也就是我常说的“口传心授”之功效,口传心授的方法是人类几千年文化传承最行之有效的方法。这样一遍录音听下来可以达到以下的几个学习目的:1、部门法知识体系框架建立起来了。2、各部门法的重点、难点、疑点、考点都明确了。3、辅导用书读薄了,以后再去读约300万字的辅导用书考生只需要花十分之一力气。4、声音和文字结合给理解和记忆打下了很好的基础。5、老师所讲重点内容考生在书眉上做的批注就是一套最好的阅读笔记。
二、聆听授课录音是提高阅读学习效率的关键
人类文明之初是语言和思维,然后是文字,文字是对语言的记载,尤其是在盛行拼音文字的国家。老师授课语言抑扬顿挫、形象生动,重点之处加以强调,难点充分的给予讲解,这是任何辅导用书所达不到的。大家在听《150小时名家名师授课录音》的时候可以充分感觉到名家名师的授课是把重点、难点、疑点和部门法的知识点结合以历年真题、经典案例、重点法条来讲解疏理部门法的知识结构和体系。如果考生自己阅读达到这一境界和效果需要四到五倍的时间,考生总结归纳十四门部门法的重点、难点、疑点、考点这些知识点要捋一遍辅导用书,和这些知识点相关的历年试题考生要用辅导书和历年真题结合在一起下很大功夫才能归纳出来,考生归纳重点法条要把辅导书和必读法律法规捋一遍归纳的还未必准确,至于相关知识点的重点案例实务界的考生比较好办,而非实务界的考生根本无从下手归纳。以上这些工作考生即便做了也很可能会是支离破碎的,投入的精力很大并没有达到结合这几个方面最终对部门法体系结构的确立和疏理。
阅读的目的(这里所谈的阅读是通读),是把辅导用书读薄,为以后的理解、记忆和知识点的运用打下基础,我们现在的辅导书由于编者照顾到部门法写作的习惯和体列,有许多内容是编写中起启程转折作用和照顾教材的完整性,对考生这部分内容没有阅读价值,但怎么把这部分内容筛选下来考生不知道、也无从下手,最好的方法就是聆听《150小时名家名师随堂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