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真题的作用有两个:一是指引复习方向,一是训练应试思维。依此,我们对真题的应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系统的复习之前,通过对真题的研究,把握司法考试到底要“考什么,怎么考”。此阶段可以将历年真题以部门法和具体法律制度为线索进行归类,对每个试题进行分析研究,把握司法考试所考查的重点制度是哪些,重点制度的哪些细节是被重点考查的,命题的题干和选项设计角度在哪里,命题的陷阱何在。只有在明确了“考什么,怎么考”,我们才能有针对性的系统复习,避免“抓瞎”。第二阶段是在系统复习之后,利用司考历年真题训练应试思维。通过复习,对司法考试考点有了更系统的把握,此时需要的是进一步把握命题角度和答题技巧。我们很多考生没有顺利通过司考,不是因为其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到位,而是其不了解命题的设问目的,错误理解了命题者的意图所致。因此,在掌握了法律知识之后,学会做题是尤为重要的。司考真题给我们提供了领会命题思路的机会。此时可以将历年真题按部门法或者按年份排列,将其作为模拟题练习,在独立完成答题后,再通过看详细解析来摸清命题思路,锻炼考试思维。
“不懂规律盲目干,背着规律拼命干,干劲越高,损失越大”,各位准备2008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准备司法考试,从历年真题破解开始吧!
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