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一、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工作和廉政建设
五年来,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50件31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0多万元。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大案148件152人,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9件19人,县处级干部要案30件30人。认真开展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19件19人。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五年来,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28件45人,其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渎职类案件22件35人,非法搜查、非法拘禁等侵权类案件6件10人。
大力提高办案质量。在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经得起检验。五年来,自侦案件移送不起诉率和撤案率均控制在省院规定的5%以内,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98%。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办案,积极开展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推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五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148份,提供预防咨询100余次,帮助相关单位落实内控措施200余项,开展警示教育60余次,直接受教育者达万余人次。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自2005年起在《淮北晨刊》开办《检察视点》专栏,每月出刊两期,促进了我市廉政文化建设。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共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2589件4101人,提起公诉3261件4798人。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706人,提起公诉1757人。2007年市院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徐敬刚等9人特大涉黑案件,在全市产生较大反响。
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涉嫌犯罪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配合家长、学校加强帮教。五年来,不批捕296人,不起诉131人。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毒品犯罪、制贩假币、制售假冒卷烟等专项行动,有力促进了“平安淮北”建设。
三、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五年来,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214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9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6件。依法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25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裁判明显不当和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行为。五年来,共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7件66人。在刑罚执行监督中,重点加强对监管改造工作的监督。五年来,共对其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86件;建立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全市各个诉讼环节始终保持无超期羁押。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五年来,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9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7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2件。同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当事人,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息诉18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