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5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曾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由教育部起草的国家教育考试法草案目前已进入最后完善阶段,即将提交国务院法制部门通过。王旭明表示,由于我国考试种类、参考人数较多,社会对各类考试的关注度较高,制定一部专门与考试有关的法律,有利于规范考试行为,同时也可以维护考试的公正、公平,有利于构建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
而2008新年伊始,教育部公布工作要点,加快起草、修订考试法等多部法规被纳入议程。
2008年1月22日,教育部邀请多名法学专家参加了一个关于考试法草案研讨会。参加论证会的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称,“考试法的出台具有迫切性和现实性,现在的考试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制度,谁都可以举行,对于考试的程序、结果、效力等急需进行统一和规范”。
杨立新教授介绍,在此次论证会上,讨论的焦点集中在有关考试设置的法律权限问题上。
据悉,教育部将于近期就考试法草案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并建议抓紧工作,尽早报国务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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