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习原则
先全面,后重点;先熟悉,后牢记;先理解,后运用。
二、复习目标
把握绝大部分的重点知识,提高应试技巧
三、复习时间
1、总时间: 2008年1月13日——2008年9月13日止,共八个月。
2、每日时间:3小时(平均每天)。
四、复习阶段及时间阶段
第一阶段:夯实基础,构建理论框架阶段
自2007年1月13日起至2007年4月15日止。
第二阶段:系统复习,全面掌握知识点阶段
自2007年4月16日起至2007年7月15日止。
第三阶段:串联法条,把握重点、难点阶段
自2007年7月16日起至2007年8月15日止。
第四阶段:模拟考试,提高应试得分能力阶段
自2007年8月16日起至2007年9月5日止。
第五阶段:考前突破,梳理考点、重点阶段
自2007年9月6日起至2008年9月13日止。
五、各阶段需要达到的复习目标
第一阶段:夯实基础,构建理论框架阶段
对于司法考试后四个阶段来说都是建立在基础的学习上的(除非你已经参加过司法考试,并且考了还可以的分数,否则不管是不是法学毕业,都不要跳过这个过程),因此很重要,也很关键。通过这个阶段的复习,我们需要熟悉司法考试所要求的知识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建构法学知识体系,准确理解基本概念(这点对非法本很关键的,有些法律术语是要一看就明白是什么意思的,这一块要抓一抓),提高法律理论素养。
第二阶段:系统复习,全面掌握重点知识阶段
这一阶段要在讲课老师的指引下,全面梳理内容,找出可考点,删去非考点,强调重点,分析难点和疑点,缩小复习范围,把时间和精力主要放在对重点和难点的复习上,力争将各相关知识点融会贯通。通过,还要通过演练习题及时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