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历(学位)认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办公室,将委托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于6月 12日至16日集中受理香港和澳门考区的学位认证申请。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将分别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直接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办公室进行认证。未能在集中受理时间内办理学位认证材料转递手续的,可登陆教育部中国留学网,了解申请办理学位认证的方式。
六、报考咨询
报名人员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了解:
国家司法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处:(852)-23280061
国家司法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处:(853)-9872333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86)-10-63995582
也可登陆下列网站获取信息:
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
香港律政司网站(网址:http://www.doj.gov.hk)
澳门法务局网站,(网址:www.dsaj.gov.mo )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网站(网址:www.hkeaa.edu.hk)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中受理认证申请的详情,见中国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