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中断造成损失由谁“买单”?涉及该问题的司法考试试卷三第55题,引起了不少考生的异议。
试卷三第55题:九华公司在未接到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断电,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下列哪些情况下供电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A.因供电设施检修中断供电
B.为保证居民生活用电而拉闸限电
C.因九华公司违法用电而中断供电D.因电线被超高车辆挂断而断电
【答案】ABCD 此题考察合同法分则供用电合同
【解析】此题争议焦点在D选项。
武汉新司考训练营教练沈峰、周丽萍认为:根据《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此,供电公司应当先赔偿损失然后向第三人追偿。故D项也应选。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181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只规定了供电公司自然灾害等原因且及时抢修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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