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部监督制约上,建立了内部执法动态管理制度,实行内部监督规范化。对初查后不立案的线索、不批捕案件、不起诉案件、撤诉案件、改变强制措施的案件、不支持抗诉的民行案件、扣押案款案物等,进行跟踪监督,每月由各科内勤将数据及相关法律文书送纪检部门备案审查,纪检部门用《内部廉洁办案动态管理一览表》逐案逐月上墙,各类数据一目了然,有效保证了案件不出错,人员不出问题。
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作为干警公正执法、依法办案的依据。重点建立了侦监、公诉、反贪、渎检、控申、民行六个业务部门干警的执法档案,制定格式化表格,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干警的执法状况,每办理一个案件,都要详细填报办案中的执法情况,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交主管检察长签字,纪检组审查备案,与干警的考核、奖惩、晋升挂勾。
加强外部监督。建立了《干警八小时外管理制度》、《廉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案件跟踪回访制度》。进一步落实执法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布了检务公开内容、执法作风问题投诉电话;在互联网上设立了“检察长信箱”,大力推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公开听证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四、绩效考核规范化,为队伍建设增添活力
我院积极探索规范队伍建设量化管理新模式,实行动态绩效考评,业绩与奖罚对等。出台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使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化、质量标准化、评价科学化。为了使考核有据可依,将目标任务量化分解为思想表现、工作实绩、遵守纪律、仪表举止、职业道德、党风廉政、社会形象等十个方面,将全院干警大到执法办案,小到着装卫生全部纳入考核,并制定了具体的评定标准,实行连带责任。
设立奖惩基金,与绩效考核挂勾。院里在年初筹集资金,
为每名干警设立一个1000元的廉勤津贴账户,做为奖惩基金。制定了相应的廉勤津贴实施办法,换算成分值,与个人的日常表现挂勾,凡违反纪律规定受党政纪处分的,扣除责任人全部冿贴,扣除检察长、纪检组长、政工科长相应分值,并扣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相应分值,违反办案纪律和院里规章制度的,按比例扣除相应分值,考核以平时的抽查记录为依据。
严格检查监督,掌握工作动态。院里成立了动态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主管检察长牵头,以政工部门为主,办公室参与,对全院的出勤、学习、纪律、着装、卫生等进行不定期抽查,记入档案,年底考核兑现。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月进行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分析会,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制定对策,对完成任务进行评估通报,使各科室明确自己所处的工作位次,增强责任心。
严格奖惩兑现,激发队伍活力。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在市级比赛中取得名次的选手,院里都要给予专项奖励,对撰写的宣传调研稿件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标准。对绩效考核结果实行严格的末位淘汰制,凡年度考核位居全市前三位和本院前三名的先进集体进行奖励;排名全市后三位的,科室和个人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连续两年考核在全市未位的,科室负责人自动辞职,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对各科室评出的先进个人,在中层干部会上进行票决,后四名逃汰出局,优胜者可外出休整。去年4月,组织2005年度评选出的12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到海南学习考察,激励了先进,弘扬了正气,在全院形成了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各项业务工作齐头并进,民行、控申、宣传调研成为全市工作的亮点,检察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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