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事件”,没有“风波”,也没有激烈的鸣辩。
比起曾经轰轰烈烈的某教授罢招、赵秉志教授等人集体跳槽,2007年的中国法学界显得有些平静。站在丁亥岁末,盘点一年来的点点滴滴,端着一台硕大的相机,似乎焦点模糊。
平静,其实仅仅意味着少了些噱头而已。
一位艺术家曾说,一切平凡的事物,只要把它们置于正确的视角下,就会诞生出伟大的意义。
如果我们换个视角,认真审视2007年的中国法学,我们会发现,2007年的中国法学界,有那样多的亮点让我们回味;有那样多的争论让我们思索;有那样多的学人让我们钦佩;有那样多的成果让我们骄傲。
2007年的法学界,有那样多的事情,伴着和谐的主旋律,轻轻叩动我们的心弦……
2007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徐显明教授和信春鹰教授走进中南海详解依法治国方略。虽然,法学家进中南海已经不新鲜,但新一届政治局强调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向外界释放出了强烈的寻求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号;
2007年,曾宪义教授获得法国政府颁发的名誉博士称号,王灿发教授入选美国《时代》杂志全球45位环保英雄,张月姣教授正式当选WTO大法官,许传玺教授当选第18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王利明教授当选“2007年十大年度法治人物”。这一切,都让法律学人振奋与自豪;
2007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成立,华东政法学院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70周年校庆,中欧法学院最后的尘埃落定———落户中国政法大学,都使得法学界呈现出一派祥和之色。
事变理亦变,惟忧思恒在。
2007年,还是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份,中国法学教育30年。没有30年来学界前人们的开拓,便没有今日中国法学的繁荣,因此,2007年,对于中国的法学教育,注定成为具有历史意义的年份。
1977年,对于法科恢复的抉择,无论是出于心仪还是冲动,铸就的是中国法学的独特品性;2007年,对于法科路向的思索,不管是基于理性还是梦想,汇聚的是对中国法学理想图景的深切期许。
法科教育到底是应秉持精英教育的品位,还是应走大众教育的路线?法科教育是应坚持以通识育人为主,还是应以职业化为标向?法律职业共同体要求法律人必须具备的高素质是否就意味着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更改教育目标?
2007年,人们围绕着法学教育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争论和口水大战,但是答案并不明朗。
中国的法学教育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从数量上说,最新数字表明,全国法律院校(系)已经达到630所,在校学习的法科类本科生30余万,接近40万人,法学教育的研究生数量有六七万人之多。法学院校毕业生是不是能够适应中国的法治建设需要?
“学法之人如过江之鲫,法律文凭贱如粪土”,有学者曾对中国法学教育下如此评语,虽有些夸张,但却道出了法科学生就业难的事实。
法学教育的飞跃,办学规模的扩大,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是一种必然,问题在于法学教育量上的突破,是否有质的保障相伴随。与近年来司法职业的“精英化”趋势相映照,法学教育却在向着“大众化”和“普及化”的道路上阔步向前。
一方面,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法官分类制度以及法官逐级遴选制等方面的改革,不断强化法官的精英标准,并一再抬高法律职业的门槛;另一方面,我们的法学高等教育本来就是本科教育,迥异于美国的本科后教育,在“大众化”的起点之下,非但不强调门槛,反而向着“更普及化”的方向加速滑行。
不久前,在南京举行的法学教育研讨会上,一部分人认为一半以上的法学院校都是多余的,因为现在每年被吸纳到法律职业群体中的人数只有几万人。
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和忧思,因为没有清醒的认识和反思,我们可能丧失时间机遇,消解法学学术和法学教育的内在创造力。
静下心来,细细地思索,当我们发现,法学教育资源分配严重不均,优良教师源源不断地从落后地区流动到发达地区,从京外流动到京城,教育的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当我们发现,学术失范,严重影响着学术、学者的公信力,而学术批评的阙失,又造成了学界假、大、空现象屡见不鲜的时候,在历史的门槛上,我们不由得关注,中国的法学教育究竟路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