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重点突出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审判机关的基层人民法院,要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就要坚持不懈的对法官进行教育培训,立足“锻造精英法官,创造一流业绩”的思路,积极探索法官教育培训的新路子、新机制,在抓好法官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注重业务教育培训的广泛性、针对性、多样性,并将教育培训与业务测试、任职、晋级晋职、法官的福利待遇相结合,实现了由普及培训向专业化培训,由临时性培训向计划性培训,由知识型教育向能力型素质型教育的三个转变,有效地提高全院法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进全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提升学历层次 夯实人才基础
近年来,为改变禹州市法院法官队伍存在的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业务知识不足、多靠经验办案的状况。我院把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强基固本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制订了《禹州市法院五年教育培训规划》,并出台了多项配套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提升全院法官的学历层次。
本着强制学习与鼓励学习相结合的原则,我院规定,从2000年起,凡不具有本科学历的法官必须在五年内拿到本科文凭,未取得者调离审判工作岗位。同时,为鼓励法官参加学历教育,该院出台了对获得本科学历者报销70%学费的激励措施。2000年以来共有56名法官参加了北京大学、中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本科学历学习,目前已有48名法官获得了本科学历。为实现学历教育向学位教育的转变,鼓励法官积极参加研究生学位学习,着力打造精英型法官人才,该院又设立了助学奖励基金。对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院里报销全部学费,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这样有效地调动了法官自觉深造,争做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截止目前,我院已有8名法官取得法律硕士学位,15名法官在职攻读法学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以上的法官113名,形成了以本科为主、硕士带头的人才结构新格局,审判业务岗位上的法官本科学历达到了100%,初步实现了审判业务人员从单纯“经验型”向“知识化、专业化”的转变。
二、注重实践能力 增强司法技能
无论是学历教育或学位教育,其目的主要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着力提升广大法官的审判实践能力和依法解决矛盾、平息纠纷的水平。因此,我院在鼓励法官由学历教育向学位教育转变的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多层次、多渠道的形式,狠抓了法官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不仅要打造学习型的法院,更要多培养出专家型的法官。
在教育培训中,结合工作实际,该院总结出了“三性”工作法:一是注意培训对象的广泛性。即坚持以中层干部为重点,上下辐射延伸,不断扩大培训范围。上至院长下至书记员,每年都必须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二是注意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即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人员的具体状况,有的放矢地进行业务培训,并从时间上保证每位法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集中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三是注意教育培训形式的多样性。即做到集中培训与经常性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传授知识与走出去参观学习相结合,长期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该院还开办了法律夜校,定期聘请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来院举办学术讲座,及时向法官讲解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使法官们新法早学、知识常新。并积极推广“法官教法官”的学习方式,让一些懂业务的法官走上讲台,为其他法官传授审判经验。我院又创办了内部刊物——《审判与调研》,作为全院法官学知识、钻业务、共同探讨审判实务的平台和阵地。近年来,我院《审判与调研》刊发的文章先后有30余篇被《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报刊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