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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高频考点、难点精确记忆技巧汇编(1200例) 4


日期:2008-1-2 14:02:56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意义转化为“犯了案”),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记忆方法]连接信息字成压韵口决:决前犯罪没审判,原审服刑新发现脱逃期间犯了案,捕获发现回发现

[应用实例](2003年试卷二第13题,单选)甲和乙是盗窃案的共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在同监狱服刑。二人在服刑间脱逃至A市。甲在A市某宾馆吃饭时被抓获,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甲在A市还犯有盗窃罪;乙在A市抢劫时被当场抓获。对甲和乙所 犯的新罪应当如何进行侦查?

.二人均由监狱一并进行侦查                   .二人均由A市公安局一并进行侦查

.甲由监狱进行侦查,乙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乙由监狱进行侦查,甲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解析]答案为C。记住“捕获发现回发现很容易作答。

8.《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回避事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亲属的;

(二)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监(同音转化为“件”)定人,辩(同音转化为“编”)护人、诉(谐音转化为“书”)讼代理人的;

(四)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 处理案件的

[记忆方法]连接信息字成压韵口决:当事人近亲属,本人利害(附)

本案证件编(成)书,当事人关系影响处

39.《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请求回避事由有关知识点的记忆。

[识记目标]《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回避事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

委托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刑诉解释》第二十七条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记忆方法]连接信息字成压韵口决:接受请客违规见,追究回避证明(换)

[应用实例]2003年试卷二第61题,单选)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

亲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 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出去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1. 乙提出回避申请,应当经过甲同意
  2. 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 ,由审判长决定
  4. 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解析]答案为BD

40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提出的方式。

[识记目标]《刑诉解释》第二十四条审判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由院

长决定。

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由院长决定并将决定并将

决定告知申请人。

[记忆方法]连接信息字成压韵口决:决定回避庭前议,申请回避当庭议.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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