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律师继续教育越来越成为广大律师更新知识、提高素质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阶段,新的形势对律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的迫切需求;对于保障和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一直非常重视律师培训工作,明确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律师的思想政治、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统一规划,讲求实效,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为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在努力推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坚持改革和创新,不断探索一套符合律师工作特性、适应不同群体需要的培训方法,改革律师培训方式,完善培训课程制度,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内容广泛的培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受到广大律师的欢迎。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律师培训工作管理到位
1996年9月,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复同意,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和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为上海政法学院)联合开办的全国第一家律师继续教育的机构??上海律师学院正式成立。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决定:把对全市律师的培训以及对新律师的培训重任,交给上海律师学院担当。律师学院实行院务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市司法局领导担任院务委员会主任,由市律师协会会长担任院长;律师学院定位于“非学历大学后继续教育”,旨在通过职业培训,培养“复合型、外向型、高层次的律师人才”。
市律师协会将律师培训作为新世纪律师发展的重要课题来抓,除会长担任律师学院院长外,还有一名副会长专管律师培训工作,并设立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指导律师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律师学院院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由市律协和律师学院共同实施。
随着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上海律师的培训工作也与时俱进,处于不断完善和加强之中。
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培训放在律师培训工作的首位。在近几年的集中培训班上,除聘请上海市委党校冷鹤鸣教授宣讲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专题外,还请徐晓青副会长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请朱富林处长宣讲社会主义荣辱观;市律协的正副会长们到培训班轮流讲课,通报律师业发展现状与趋势,以及律师执业中存在的一些违纪违规情况,做到警钟长鸣;今年,市司法局领导到培训班上课,传达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律师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律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意识与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科学培训。在确保司法部提出的“每个执业律师每年必须接受40课时的继续教育”的前提下,市律协坚持改革创新,在服务律师、方便律师和增强培训效果方面下功夫,不断推出新的举措,改革律师培训方式,完善培训课程制度,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内容广泛的培训活动。培训内容日益丰富,逐步趋向专业化和多样性;培训对象逐步细化,更具有针对性;培训方法更加适应律师的执业特点,更具灵活性和选择性;增强培训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加强律师执业能力建设。
三是市律协对全市律师的培训全部实行免费。为了确保培训计划的落实和培训质量的提高,市律协投入了大量会费予以强力支持,近几年每年的培训经费达3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