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官任职门槛的不断抬高,基层法院法官断层问题逐步显现,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问题尤为突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必须切实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法官断层问题。
积极实行法官助理制度
选拔年轻法官担任法官助理,从事审判辅助工作,一方面使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脱身出来,专心致力于“审”与“判”,有利于培养精英法官,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较好地解决人少案多的问题;另一方面,法官助理将成为法官人选的培养和储备基地,其符合法官条件并被选任为法官后,丰富的司法经验和辅助法官工作的经验,也将有助于其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尽快成长。
改变法官提前离岗、退养问题
一些地方法官任职到50岁至52岁一律退居二线或者离岗,使得一批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离开审判岗位。应充分考虑法官职业化建设周期长、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转变法官行政化管理模式,适当延长基层法官的退休年龄,让年富力强的老法官继续从事审判工作,以缓解法官队伍审判力量不足。
重视人才培养和积极引进人才
要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组织干警经常性地参加法律业务学习、培训,鼓励干警参加不脱产的学历继续教育,不断改善干警的知识结构,促使更多人员通过司法考试进入到法官队伍中来。要打破地域范围和界限,广泛引进人才,并优化工作环境,留住人才。
加强和完善陪审员制度
应重视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根据需要适时举办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积极争取陪审员经费,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真正参与陪审,为法官审判提供正确的事实依据,缓解法官“断层”带来的工作压力。
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