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答案:A
考点: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一事不再罚原则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据此可知A项是正确的,B、C两项明显是错误的。
《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市卫生局针对同一违法行为做出的是停业和罚款两种性质不同的行政处罚,而并非都是罚款,不构成违反一事不再罚。
42.答案:A
考点: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A选项中甲乙两个行政机关属于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连带责任。
B选项属于委托行政,对受委托人行使委托职权的行为,由委托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由此B
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C选项和D选项都属于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情形。受害人的损害经过复议程序后会发生加重、减轻、维持原状三种结果。只有在发生损害结果加重时,才发生复议机关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且复议机关与原侵权机关并非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不承担连带责任,复议机关只对加重部分赔偿;损害结果减轻或维持原状的,都由最初侵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赔偿机关。其中,C选项中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决定,损害经过复议程序后维持原状,此时的赔偿义务机关为最初侵权的行政机关,应当是行政机关乙而非复议机关丙。C选项中以丙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说法是错误的。D选项中复议机关丁改变了原决定,加大了罚款额度,损害经过复议程序后加重,则甲对于其原罚款100元决定应当以行政机关丙为赔偿义务机关,而对于复议决定中多罚的100元则应当以复议机关丁为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D选项中笼统的以丙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说法是错误的。
43.答案:A
考点:公务员的管理——处分和人事处理决定
解析:公务员的处分以及公务员人事处理决定的关系和种类是《公务员法》的一个重点。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公务员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据此,B选项中关于警告、记过、降级和开除属于公务员的处分说法正确,关于降职不属于处分但属于公务员的人事处理决定的说法也是正确的,但认为撤职不属于处分的说法是错误的。
依《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人事处理处理决定包括(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据此,公务员的处分属于公务员的人事处理决定的种类之一,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取消录用和辞退都不属于公务员的处分,但同样都属于公务员的人事处理决定。C选项中认为取消录用不属于处分、也不属于人事处理决定的说法是错误的,认为辞退属于非处分的人事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免职属于公务员非处分的人事处理决定,但并非只有行政处分才能够进行申诉,凡是人事处理决定都可以进行申诉。《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D选项中认为免职属于非处分的人事处理决定是正确的,但以非处分为名而认为不能够提起申诉是错误的,公务员的人事处理决定无论是处分还是非处分的人事处理决定都可以提出申诉。
44.答案:A
考点: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
解析:可以创设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包括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立法法》第63条)。规章包括部委规章和地方规章,地方规章包括省级政府规章和较大市政府(《立法法》第71~73条)。只有省级政府规章才有权设定行政许可。
A选项中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权制定部委规章,不属于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主体。B选项中的陕西省人民政府有权制定省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C选项中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D选项中的珠海市政府作为较大市政府,无权通过其制定的规章来设定行政许可。
45.答案:C
考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行为
解析:本题的关键是理清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之间的关系。《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2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可知省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因此不能向国务院申请复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知乙村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申诉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因此,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