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答案:B、C
考点:假释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解析:《刑法》第84条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因此,王某拥有出版著作的权利和参选居委会主任的权利,但没有随意离开和随意会客的权力。选项B、C的行为违反了假释的规定。
57.答案:A、B、C
考点:妨害公务罪及其特例
解析:选项A中,刘某是实施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行为的首要分子,根据《刑法》第242条的规定,应定为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选项B中,王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选项C中,方某构成抗税罪。只有选项D构成妨害公务罪。虽然选项D中,郭某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在妨害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安全任务时,并不要求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只要造成严重后果即可构成犯罪。
58.答案:A、B、D
考点: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区别
解析:《刑法修正案(三)》在《刑法》第291条之后增加了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前者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后者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这两款罪行为人投放或编造传播的恐怖信息是虚假的,不会危及公共安全,所以不构成爆炸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而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孔某并没有真正投放虚假的恐怖物质,只是谎称有炸弹,因此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59.答案:A、B、C
考点: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
解析:事实认识错误会影响犯罪构成。其处理原则是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但在对象认识错误时,如果两种对象体现相同的社会关系,则罪名不变,仍认定为犯罪既遂。例如甲欲杀乙,误将丙当乙杀死,则甲仍然成立故意杀人既遂。选项B、C都是这种情况。这被称为“法定符合说”。
选项D中,行为人认识的事实和客观事实已经不属于同一犯罪构成了,此时就要强调“主客观相统一”,按他认识到的犯罪——侵占罪定罪处罚。
选项A被称为愚昧犯。由于这种手段根本没有社会危害性,因此被认为不是犯罪。
60.答案:B、D
考点:受贿罪
解析:《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认定受贿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二是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题中A项的行为是合法行为,C项则是贪污。B、D项都属于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