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答案:B、C、D
考点:辩护制度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因此,C项当选。
《刑诉法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因此,A项不符合题目要求。
第35条规定,一名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不得超过两人。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
因此,B项当选。
第37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D项表述的是“应当”指定,而法律规定的是“可以”指定。因此,D项当选。
72.答案:A、B
考点:公诉案件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12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因此,A、B项正确。
73.答案:A、B、C
考点:二审程序
解析:《刑诉解释》第247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第252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第25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没有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
第25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根据上述规定,A、B、C项为正确答案,当选。
74.答案:A、B、D
考点:证明对象
解析: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凡是与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有关的一切需要查明的事实,都是证明的对象。《刑诉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知道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两方面的内容:
(1)实体法事实包括:①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②作为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理由的事实;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犯罪后的表现。
(2)程序法事实包括:①关于回避的事实;②关于耽误诉讼期限是否有不能抗拒的原因和其他正当理由的事实;③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④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等等。
D项甲犯罪后的表现,包括有无自首、立功等可能影响到量刑的情节。因此,A、B、D项正确。
75.答案:B、C
考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诉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根据《刑诉解释》第176条第9项的规定,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根据上述规定,B、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