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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练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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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11-18 16:52:14 来源: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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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 公司出资存在哪些问题? 2. 若丙想召开董事会,决议甲的不当行为,可通过何种途径进行? 3. 丙可否以诉讼方式追究甲的责任?若可以,应按何种方式进行? 4. 若丙想转让股权以退出公司,应按何种方式进行? 5. 若无人购买丙的股权时,则丙可通过何种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五、(本题15分) 案情:刘某,男,45岁,系A市国有企业厂长,2002年8月10日,其妻子在家中遇害,后经A市甲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2002年9月20日上午8时将刘某拘传至甲区公安分局,并关押在一间空屋内,次日下午对其进行了讯问。刘某主动交代了其雇凶杀妻的全过程。公安机关当日即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除发现了刘某雇凶杀妻的证据外,还发现了在其保险柜中藏有大量珠宝和现金及护照、存折等,价值约100万元人民币。公安机关当即决定对刘某予以拘留,情况紧急之下,未向刘某出示拘留证。23日,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再次审讯,刘某否认了其接受贿赂的事实。甲区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于是报请市公安机关对刘某雇凶杀妻及贿赂案予以立案侦查。市公安机关立案后,于9月25日报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于10月8日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市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受贿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判决书送达后,刘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过轻,改判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同时予以核准。 请指出本案中不符合诉讼法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第二部分:法律文书题。本部分共1题,25分。 六、(本题25分) 案情:张路住甲市东城区,刘德住甲市西城区,二人同系甲市曙光机械厂工人。两人于2004年2月18日在甲市南城区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打,刘德将张路打成轻伤,张路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4500元。经厂领导调解,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刘德于2004年3月底前赔偿张路医药费3000元整,并向张路赔礼道歉。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提交本省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事后,刘德下岗,失去工资收入,未能按期履行赔偿义务,也未公开赔礼道歉。张路以伤害赔偿为由,于2004年5月向甲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德赔偿医药费3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受理了本案。刘德认为本案打架地点在南城区,二人所在工厂在北城区,同时双方已订立仲裁协议,西城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故提出管辖异议。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刘德的管辖异议成立,以(2004)西民初字第8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张路对此裁定表示不服。 此时,如果你是张路的代理律师,请代写一份行使诉讼权利的诉讼文书。 要求: 1.选择的法律文书要正确。 2.格式正确,事项齐全。 3.请求合法有据。 4.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及错别字。 5.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第三部分:论述题。本部分共2题,50分。 七、(本题25分) 案情:2004年9月,法院判决被告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颖65万元。10月,王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一直执行不下来。无奈之下,王颖只有手持“低价贱卖生效判决”的牌子,在街头叫嚷:“谁买判决书?值60多万,给40万您拿走。”她挥了挥手中的判决书说道:“还不如多少换点钱。我办不成的事,人家有关系的人说不定一点劲儿不费就能办成。他得利,我也受益。”判决无法执行,原因无外乎债务人有意回避,找不到人;被执行人有意转移财产,无执行标的;各种各样的行政干扰,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在作作祟;“一个电话”就能阻止执行;法院人手不够,执行不过来等。当事人纷纷“对这样的执行力度失去信心”,而且无一例外地“贱卖”债权,多数只“奢望”拿到一半“就知足了”。他们有的自己当街叫卖,有的在报上登出广告,有的请拍卖公司代劳。这其中,有自然人,也有法人。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2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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