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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卷四(有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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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11-18 17:10:05 来源: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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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法院受理该厂破产,该厂无偿赠送机 器给一客户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4)该厂与甲公司之间尚未审结的追诉贷款 之诉应作何处理? (5)工商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 权?为什么? (6)对于该企业欠建设银行的1400万元贷 款应如何处理?
案例5 《文艺论坛》记者玉石在该杂志发表一篇 评论性文章,针对甲市新近举办的一台大型 文艺晚会谈到:“有的歌手的基本功夫不到 家,有的矫揉造作,华而不实,令观众大失所 望。”该杂志在甲市所辖的A、B、C、D四个区 发行。出席晚会的歌手王明、李娜读了文章, 认为有损所有参加晚会的演员的名誉,两人 共同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文艺论坛》杂志社和记者玉石赔礼道歉,赔 偿损失。A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得知杂志 社位于B区,故将本案移送至B区人民法 院。B区人民法院列王明、李娜为原告,列杂 志社和玉石为被告,对本案进行审理。诉讼 过程中杂志社和玉石提出,王明、李娜起诉前 曾在各区张贴所谓的“辟谣声明”,指责、谩骂 《文艺论坛》和玉石所发文章不实,已构成名 誉侵权,故反诉王明、李娜两人赔礼道歉,赔 偿损失。B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 诉合并审理,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 成立,判决王明、李娜向杂志社和玉石赔礼道 歉,赔偿损失若干。王明对反诉部分的判决 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 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李娜没有提起上 诉。 请问: (1)假设本案诉讼双方在产生纠纷后达成了 仲裁协议,约定将此案提交甲市仲裁委 员会进行裁决,事后王明、李娜向人民法 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 么? (2)分析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的错 误。 (3)假设一审程序中李娜撤诉,是否影响王 明进行诉讼?为什么? (4)假设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 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二审人民 法院在诉讼程序上应如何处理?为什 么? (5)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审查的范围如 何?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本诉部分 的判决如认为不当,能否纠正? (6)李娜未提起上诉,对她而言能否不等二 审判决结果而单独执行一审判决?为什 么? (7)假设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本诉请求与反诉 请求都成立,判决本诉被告向对方当事人 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本诉与反诉两部 分的判决在执行中能否进行抵销或吞并?
案例6 巴拿马某公司所属A轮从国外某港口 装1万吨烧碱来我国某港口卸货,外轮理货 公司发现短卸499包,破损135包,水湿776 包,损失达40万元人民币。货主某经济协作 公司多次与船方交涉未获得解决。某日,得 知该外轮即将驶离我港口,货主遂向港口所 在地的海事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扣押该外轮。 请问: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货主能否 向海事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为什么? (2)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案例7 被告人王某到其岳母家居住,原有的住 房闲置,房内放有部分家具和杂物。时隔不 久,王某回家时发现有人进入房内偷了东西, 为防止他人人室行窃,便采取防盗措施。某 年3月的一天,王某将房内一个电灯灯头上 的火线接到前窗的铁条栏杆上,该栏杆共有 铁条6根,五竖一横,通电后即开成电网。王 在安装电网后离家时,锁了房门,用铁丝从院 内把院门拴住并在院门外上了锁,自信一般 人不能进入院内,接触不到电网,因而既未设 置任何危险标志,也没有给任何人讲过安装 电网的事。 该年7月初,王某的母亲想到利用王某 院内的空地种菜,打算先从其房内放自来水 把地浸湿,然后翻挖整畦种莱。但她手中只 有王某房门上暗锁的钥匙,没有院门上明锁 的钥匙,只好从后窗进人房内。王母进入房 内后,打开房门,将塑料管的一端接在自来水 龙头上,将另一端拉到院内空地上,打开水龙 头放水,自己又从后窗出屋回家。此后,王母 忘了放水之事,自来水一直流了四、五十个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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