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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卷四(有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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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11-18 17:10:05 来源: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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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以致院内的积水流到隔壁邻居王霞英家 院内。王霞英将王某家的院门撞开,进入院 内把水堵住,然后把情况告诉了王母,但没有 告诉撞开院门之事。王母又从后窗进入房 内,关上自来水,锁上房门,从后窗出来回家。 由于王母只见院门关着,以为院门外边还锁 着,也就没有管院门之事。7月4日下午3 时许,邻居王金明的9岁男孩王磊与其弟王 舒等4人,见王某的院门没有锁住,便推开院 门进入院内玩耍。王磊扒在窗台上,前额碰 到窗户上的铁栏杆而触电,当即身亡。 案发当天,经电力技术人员测定,王某家 前窗上的六根铁栏杆均带有220伏电压,与 照明用电的电压相同。次日,经法医对被害 人王磊的尸体进行检验,确认王磊系被电击 而死。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表示愿意 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问题: 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是构成过失以其他危险方 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罪?为什么?
案例8 自诉人:浙江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法定代表人:康曼丽,院长。 被告人:赵立新,男,29岁,浙江省诸暨 市人,无业,住诸暨市城关镇望云新村13幢 1号301。 被告人:何文月,女,29岁,浙江省诸暨 市人,农民,暂住诸暨市安华镇蔡家畈村。 被告人赵立新、何文月于1993年3月, 15日由广州乘火车至17日到达诸暨市,何 文月生下一对孪生早产女婴,住进诸暨市人 民医院妇产科。根据医嘱,赵立新随即乘车 将孪生女婴送往杭州浙江医科大学附属儿童 医院住院治疗,人院时,这对女婴体重分别 为1350克和1400克,每一个都极其微弱。 当时医生告知,女婴住院过程中可能发生呼 吸暂停、黄疸、低温、败血症,预计后果有好 转、恶化、死亡几种可能。赵立新在预交了 4000元医疗费后即离去。尔后,经过医务人 员一个多月的精心治疗和护理,婴儿病情好 转可以出院。医院即按照赵立新提供的住 址,先后多次发电报、去信通知赵立新夫妻来 医院办理女婴出院手续,均不见回音。在此 期间何文月因产后体质虚弱,又患肝炎,于同 年3月17日至6月3日,在诸暨医院治疗。 同年、7月1日,赵立新从深圳给儿童医院打 电报称:因经济官司暂时无法脱身,双胎女婴 务请再保育一些日子,待事办妥后即带款接 女出院。此后,赵立新仍迟迟不到医院接女 婴。同年11月30日,儿童医院派人到诸暨 市找两被告人未着,请其亲戚徐某代为通知 赵立新、何文月到医院办理女婴出院手续。 赵立新于同年12月上旬到医院,当面答应回 去筹款,接女儿回家,但回去后又无音讯。嗣 后,新闻单位纷纷报道了孪生女婴被遗弃在 医院的情况,两被告人才先后于1994年2月 5日和7日到医院看望女儿,但仍无接回的 行动,使女婴在医院置留长达10个月之久。 1994年2月24日,儿童医院向杭州市 上城区人民法院控告赵立新、何文月犯遗弃 罪,要求法院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并要求两 被告人偿付孪生女婴的医药费、抚养费等费 用共计45594。92元。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被告人赵立新、何文月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为什么?
案例9 犯罪嫌疑人常某,男,43岁,农民,因涉 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某县人民检察院审 查起诉。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 嫌疑人常某的养父指控常某犯有虐待罪。该 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常某不仅构成盗窃罪, 同时也构成了虐待罪,于是决定将两罪一并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此,有的同志提出 异议,认为虐待罪属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人民检察院不应将自 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一并提起公诉;但另一种 意见认为,虽然本案涉及的两个罪按规定应 由检察院和法院分别管辖,但却是由同一个 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应实行数罪并罚,因而检 察院将该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一并提起公诉 也是可以的。 根据上述案情,你认为哪一种观点正确? 并请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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